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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深深的望了一眼依在门边上的,他的小伙儿。几天不见,郑哲都想他了,他去了躺省城,见了很多漂亮的女人,其中还有张春明那个在舞厅唱歌的小马子,每一个郑哲都在心里跟顾小红做了对比,要么皮肤不如他细,要么眼毛不如他长,总之顾小红就是最漂亮的,养在他的家里,谁也看不见,他的美只属于自己,他的贤惠也只属于自己。想到这里郑哲越发得意,因为心情好,便破天荒的跟顾铭开了口,他把车把上挂着的一小包东西扔给顾铭:“给你带的,拆开看看。”顾铭一猫腰接住了郑哲扔过来的东西。那玩意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重量,顾铭转身跑回屋,火急火燎的拆开包装,他很希望是一把折叠刀或者手枪什么的,可拆到最后他只看见一堆花花绿绿的俄罗斯巧克力和奶糖。顾铭心里很失望,可还是抬起脸朝郑哲笑了一下,跟他说了声谢谢。郑哲给他笑的心花怒放,看他这么有礼貌就更高兴了,他欢欢喜喜的洗了头,把自己收拾的干净利索,等都弄好了,顾铭也端着做好的饭从厨房进了屋。两人坐在板凳上,围着一个雾气蒸腾的桌子开始吃午饭。因为郑哲没说回来,所以菜比较少,只有一盘香肠块炒土豆丁,外加一大碗无油蒸蛋,这对于一个东北人而言是个非常奇怪的搭配,郑哲吃了十几年的炖菜,跟顾铭住这些日子几乎把这辈子的炒菜都吃了,炒白菜也就算了,土豆这么适合炖的食物他也炒,更甚者连挺好个猪rou炖粉条都能让他做成粉条炒rou,回头还得骂郑哲买来的粉条太难炒,说他两句吧,这人还不乐意,那眼神简直想活刮了郑哲,这也就是他,换别人郑哲早揍他了。不过现在郑哲已经没什么想揍他的念头了,反而是越看越顺眼,就像现在,郑哲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眼睛一直盯着顾铭,看他专心的地头猛吃,眼睫浓长,鼻子也挺直秀气。正看的赏心悦目,结果顾铭吃的急,烫着了,粉舌尖儿卷出来一块嚼过的香肠,黏黏糊糊的吐在桌面上,后来觉得浪费又给吃了。郑哲失望的放下筷子:“你能不能别这么恶心?”顾铭低头继续吃饭:“我怎么恶心了?”“吃东西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这要出门在别人面前你还这么个吃法,多膈应人,也就我不嫌弃你,别人能不烦么?这算是礼貌常识吧?你家里没教过你么?”看顾铭不搭理他又来了一句:“再说了,你长这么斯文……你怎么跟个糙老爷们一样那么不讲究?”顾铭抬头看他一眼:“你挺大个糙老爷们怎么跟个娘们一样事儿逼?”郑哲看他不但举止粗俗,现在还学会了骂人,一颗心气的突突直跳,饭也吃不下,干脆放下了筷子。“……你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听不明白么?”“我说的都是为你好,我发现你这孩子为什么这么不服管呢?”“这也算个事儿?你有什么好管的?”“不服管你就滚出去,我养你还他妈受你气。”“我年前不是跟你提了我要出去赚钱么?不是你死活不让么?你现在又来嫌我?”“我不是嫌我养你,我他妈一点也不嫌!我是嫌你不服管!”“你有病。”“……你再说一句?”“说完了。”“滚你妈的。”“不滚。”“滚!”“行,你可别后悔。”“……你他妈威胁我?你太阴损了吧?”“不是你让我滚的么?”“……你明明知道我那是气话!”“有病。”“你再说一句?”“说完了。”……他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对骂,越发来劲,郑哲气的脸红脖子粗,顾铭脸上倒是很正常,他一边吃饭一边平静的骂郑哲,眼神儿尖刀一样在郑哲脸上划来划去。俩人吵了足足五分钟,最后又是因为词穷了,才双双熄火。郑哲发现他跟顾小红之间的关系总是非常奇妙,很难一直好好的,每次刚要好的如胶似漆,总有点鸡毛蒜皮的事让俩人重新相互仇视。但郑哲转眼又一想,人无完人,明珠染尘也是明珠,顾小红再顽劣也是美人,他只要长的好就行了,这就不影响郑哲拼劲力气养他,也不影响郑哲一厢情愿的‘欣赏’他。第11章郑哲自从跟了张春明,才算真正的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了混。以前他一直以为混是为了名气,用拳头证明一个男人的最原始的强大,可现在他发现,很多人混是为了赚钱,而他的强大也已经沦为了为别人掘财的工具。张春明根本不是王达吹那种低级混混,王达吹凭借武力直接跟人要钱,张春明不一样,他要的都是‘生钱’的东西。现在很多国企都在改制,之前的集体共有财产改成股份承包制,市场较前些年活泛了不少,张春明开了很多家旅店,靠着自己的黑势力强占了最好的地盘,钱越赚越多,可张春明对此毫不满足,他甚至看上了交通这块肥rou,因为道路就是一个城市的动脉,是运输钱财的直接来源,正好赶上客运站开始搞路线承包,所以他蠢蠢欲动,打算把所有本市到省城的客车都买下来,独霸这一条线。但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南街的李四也抱着同样的想法,两帮人打了小半年,闹的动静之大,牵扯了半个市的混混都不着消停。在这场混战中,张春明算是胜算比较大的,他手底下养着好几个重刑犯,都是蹲过十几年大牢的老家伙,有些人甚至四十多岁,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在监狱里种葡萄,做家具,出来之后没工作没老婆,有的只是一把年纪,像这样的人张春明都给敛到自己麾下,好吃好喝的供着他们,那些人感激的无以为报,他们有的只是一条命,所以各个都是抄起刀子就敢杀人的主儿。郑哲却跟他们完全相反,他非常惜命,就像是最狡猾的老流氓,同样是捅人,别人一刀就刺在要害上,他扎七八下也只是皮rou伤,而且动作迅捷,从不拖泥带水。时间长了,郑哲渐渐的有了一点名气,大家都知道张春明手底下有个郑老六,这个小年轻很有手段,不但有张春明罩着他,都传他还有六个凶神恶煞的哥们,就是之前算计王达吹把他腿打断那帮人,而这个老六前一阵子又在张春明跟李四的恶斗中一刀轮在李四的嘴唇上,当场就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血流了一大襟,生生把李四废成李兔子。郑哲的确是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不过他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