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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只订到中午的机票,再加上飞机误点好几个小时,到北京居然已经晚上9点了。他中饭、晚饭都没吃上,一下飞机,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直奔林瑞家。想置身事外,他做不到;想远离这个人,他也做不到。出个差,又乖乖的回来了。。。他要是到现在还不知道为什么,那他这十几年的“花丛”生活就白混了。厉天憋了半天,下了半天决心,开口,“林瑞。。。家里有吃的么,饿死我了。”林瑞“。。。”第30章多一个人看风景林瑞把意面端上桌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懵的。他实在不知道事情怎么就发展成这样了。他看着干净的餐桌桌面和对面埋头大吃一声不吭的厉天发愣。本来吧,打扫桌面这事儿充其量就是个巧合,可是厉天这一来,突然就有那么点扫榻相迎的味道了。林瑞有点郁闷。厉天吃掉两大盘子的海鲜意面,又喝了一大瓶水,终于心满意足的靠在椅子上,还惬意的翘起了二郎腿。林瑞实在忍不住,终于问到,“你。。。你这到底干什么来了?”厉天刚刚敲门的时候确实有一股冲动想说,“林瑞,我们在一起吧。让我照顾你。”要不然他也不能刚下飞机就急吼吼地冲过来。可这会儿吃饱了,血糖和智商都回笼了,他也终于冷静下来了。刚刚吃面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想应该怎么办。目标确定了,计划却还是需要冷静思考才行。总不能把人吓跑了。厉天冲林瑞笑了笑,“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的脚怎么样了。”说着,起身把椅子拖到林瑞身边,弯下腰一把捞起林瑞的腿。林瑞唬了一跳,“哎!!你。。。”“别动,我看看。”厉天拿掉林瑞脚上的棉拖鞋,用手轻轻的按着踝关节,仔细的观察着。“嗯,看着好多了,消肿了。我按按骨头,哪儿疼告诉我。。。这儿?。。。这儿?。。。”林瑞只好随着他的询问老实回答,“不疼。。。这儿也不疼。。。”厉天的手很大,骨节有点突出,指甲修建的很整齐,皮肤却略显干燥。他一手握住脚跟,另一只手轻轻的沿着踝骨滑动着,掌心温度很高,让林瑞觉得整条腿甚至整个人都突然间暖了起来。他的额头开始微微的出汗。看了一会儿,厉天终于确定脚踝没事儿了。一抬头,只见林瑞已经红成了一个大番茄,老老实实的低着头垂着眼睛,就差头顶冒烟儿了。不由得“扑哧”乐了出来,“诶,你怎么这么腼腆啊?”林瑞没搭话,一用力收回了脚,重新穿好拖鞋,“谢谢。”却还是不抬头。他越是不好意思,厉天就越是想逗他,“诶嘿,林教授,干嘛不看我啊?”林瑞慢慢抬起头,看了厉天几秒钟,“你眼角有眼屎。”厉天一愣,下意识用手摸,接着就发现林瑞眼睛里面的戏谑,不由得也笑了,“得,能逗你一乐儿,丢人也值了。”林瑞心里一暖,脸上却翻了个白眼,“我给你再拿瓶水。”厉天立马阻止了他,“别忙活了,我这就走了。这周末有空没?”“。。。干嘛?”林瑞怀疑的看着他。“害什么怕啊?周末有时间的话,带你去公路旅行。”林瑞瞬间睁大了眼睛,“公路旅行?北京?你要从二环开到五环是怎么着?”厉天觉得他越来越喜欢这样的林瑞了,会开玩笑会犟嘴,有鲜活的表情,有人气儿。“当然不是在城里。咱们早点出发,然后上高速往北,看山,看风景,看日落。怎么样?”老实说,林瑞有点动心。没有多少人喜欢这样枯燥的公路旅行,但他偏巧就是其中一个。他不知道厉天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也许是巧合,对方偏巧儿也喜欢,也许是猜的,投其所好。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痒算是刚刚好搔到了点子上。他在美国的时候每个月总要进行一次公路旅行,单纯的行驶,感受沿途的风景,就能让他的心平复下来。回来之后,还没旅行过一次,真的挺想的。林瑞盯着厉天的眼睛,想在里面找到一丁点开玩笑的证据,可是没有,厉天是认真的建议。他突然笑了一下,“好啊。”厉天得到首肯,开心的起身穿鞋。“成!就这么说定了!周六早上6点我来接你。”然后站起身拿好行李箱,“今儿谢谢你的晚饭,我就不帮你刷碗了。下次,我请你,我来做饭,我刷碗。”说完,转身开了门,直接走了出去,干净利落的让林瑞回不过神儿。林瑞坐在饭桌旁没有动,他静静的看着桌子上吃的干干净净的盘子和水杯,感受着脚踝上的余温。室内的灯光暖暖的,他突然有点期待周六。他想看看,厉天到底还能做到什么程度。---------------------》周六早上两个人出发的时候,天才刚刚蒙蒙亮。厉天主动提出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林瑞也就乐得做甩手掌柜。天还早,出城倒也没花太多时间。天气很好,从清晨到阳光洒满整个城市的过程让林瑞身心愉悦。他舒服的戴上太阳镜,靠在副驾驶上,望着窗外,时不时的喝一口咖啡,全身的细胞都是放松的。车内放着轻柔的爵士乐,音量不大,只刚刚盖过引擎的轰鸣。厉天没有说一句话,没有介绍,也没有调侃。林瑞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自己在某一次公路旅行中,只不过旅程太久,风景过于单一,所以做了一个短暂的梦,而过去的一个月在北京的生活只是这个梦的一部分。庄周梦蝶。到了一处休息区,厉天停下车子,让林瑞下车松松腿脚,他去加油。林瑞舒服的伸着懒腰,抬着头闭着眼睛,感受着阳关抚在脸上的暖意。一睁眼睛,厉天笑着出现在他面前,递给他一个帕尼尼。林瑞被他的白牙晃了一下,伸手接过来,居然是热的。他抬头看向厉天,厉天似乎看懂了他的疑问,笑着说,“刚才让休息站的人给用微波炉稍微热了一下。”林瑞点点头,没有再道谢。两个人就这样靠着车身,慢慢的吃着。旁边递过一瓶水,瓶口拧开着,林瑞很自然的接过来,喝了一口,直接递了回去。厉天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然后把两个人吃剩的垃圾扔了,再次启程。到达厉天选择的目的地的时候是下午6点。那是一处山顶,往下看能够看见山坳里面的树木植被,以及远处的夕阳。有个小小的“拍照处”的牌子竖在一边。虽然勉勉强强算是个风景区,但是也许因为景色太过简单寡淡,没什么人。但是这处风景却投了林瑞所好,简单,安静,自然。没有刻意雕琢的完美,也没有到处充斥着的自拍杆。在他心里,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