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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干的类型,孩童也不瘦弱,跟高小诺想象中的不一样。按理说当朝国泰民安,能卖身为仆的估计都是日子过得很不好的。“姑娘,这些妇人呢!都是不卖身的,只帮忙干活。”牙婆解释道。在县城生活,有像高家这样的,家中有铺子,可以请人,当然也有没有收入,所以家里男人女人都要打短工的。高小诺明白了,这不就是现代的保姆嘛!不过她们家刘婆子就不是了,据她的祖母孙氏讲,当时南方发涝灾,刘婆子是逃荒来的,然后卖身为奴,被孙氏买回家。不过眼下国泰民安的,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所以沦落到卖身的人自然更少了。“我才知道还有这样的呢!那更好,到时候女婿去科举的时候,你就用不着带着婆子去了,到时候再请一个就成了。”钱氏拉着高小诺低声说。“你看婆子,我最看好的是左边第一个,浑身干干净净的,脸上含笑,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钱氏继续跟高小诺出建议。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钱氏希望闺女将来的日子也能过的舒心。高小诺点点头,“那就她吧!”她没有经验,所以很相信钱氏的眼光的。因为昨天钱氏的一番话,她在高小诺心里的印象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也更乐意听她的建议。婆子是钱氏帮忙参考着挑的,书童就是高小诺自己挑了。“他们也是雇佣吗?”高小诺问牙婆。“这可不是,半大孩子怎么雇佣?这都是被父母抛弃的,有的是我从小养大的。”牙婆解释。国泰民安,百姓手里有钱了就想要生孩子,何况现在还是信奉多子多福,但是总有些糟心的人,爽了那么一把以后不想要孩子,所以被抛弃的人就更多了。牙婆,本来是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职称,很不受人待见,但是现在的牙婆却没那么恶劣。本朝严禁拐卖人口,这种要是被抓到了是要判死刑的,而且本朝也十分重视治安问题。首先是拐卖难,万一要是被抓住了惩罚也重,那牙婆能怎么办?单凭借卖儿卖女的可供不上需求。没有办法,牙婆们最后选择了捡孤儿来养,肯定不白养,可能小小的孩子就要学着干活了。这无疑是个很好的变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能够活着,哪怕是为奴,肯定也是比死了强的,但是同时买人的价钱也大幅度提高。毕竟人牙婆也不是办福利院的,她们领养人主要还是为了挣钱。就这么一个孩子,牙婆养到这么大估计花了几两银子,但是卖出去就是几十两,翻十倍的利润,就算是麻烦一点,牙婆也是愿意的。主要还是这种牙婆自己养的人,比较受大家欢迎。牙婆虽说不会给人吃太好的东西,但是也不会饿着人,毕竟是要拿来换钱的东西。高小诺最后挑了一个瘦高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很沉默的样子,比较符合张甫远给高小诺的印象。并且这少年在几个人里看起来是最好看的,眼神也没那么木。“你叫什么名字?”牙婆走了以后,高小诺柔声问。这人年纪估计就跟高小弟差不多一样大,但是却比高小弟瘦弱些。“我叫张十三。”因为牙婆姓张,他在牙婆那批收养的人里排行十三。听了这解释高小诺又问他要不要换名字?张十三立刻就跪了下来,把高小诺吓一跳,也把钱氏吓得不行。钱氏送牙婆出门,一回来就瞅见张十三跪下来的样子,连忙快步走过来把人扶起来。“你这孩子,下跪干嘛呀?咱家不兴这个!”钱氏拉着人胳膊说。“我谢谢小姐赐名。”张十三挠着头局促地说。钱氏的注意力瞬间就转移了。“你给他起名了?起的什么名?”不等高小诺回答又说:“你平时也不爱看书,能起出来好听的名字不?要不让你爹取?”高小诺一想也是,张十三最后还是要当张甫远的书童的,读书人的书童名字不要起的文雅些?让她起文雅的名字,除了笔墨纸砚这些她也想不到更多了。“那你就让我爹给取吧!”钱氏点点头,带着张十三去了前头。张十三是要培养做书童的,可以让他先在高举人跟前锻炼些许日子,到时候再跟着高小诺一起陪嫁出去。留下的那位婶子名字叫李兰,虽然说是雇佣,但是雇佣这个年限比较高,十年的合同。钱氏把钱给牙婆,最后牙婆跟李兰怎么分那就是人家的事儿了。这位新来的李兰李婶子十分有眼色,那边钱氏刚走,李婶子就问家里她能帮忙做什么?她这是在问家里有什么忌讳的事情,有什么不能做的。高小诺揉了揉脑袋,觉得有点头疼:“我们家人口简单,事儿也不多,原来的林婆婆完全都能干完的。”不等高小诺说剩下来的话,李婶子就有点急了“小姐!我啥都能做的,在我们村数我干活最麻利!”“婶子,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是这样的…”高小诺就把事情给解释了一遍。人家是雇佣不是卖身为奴,所以高小诺觉得还是要跟人解释一下的好。人来的时候在高家,到时候她要把人带到张家,人家自己不愿意怎么办?“那没问题!不都是干活吗?这个我最拿手了!”李婶子拍拍胸脯,一点都不在意。“那这之前你就先跟我们家林婆婆一起干活吧!”高小诺说。心里盘算着是不是她出门以后也可以给家里请上一个类似于李婶子这样的保姆。林婆婆的年纪已经大了,现在干的活也就是灶间的那点事儿,虽然说林婆婆是卖身给他们家的,但是已经相处了这么多年了。何况高小诺也算是林婆婆看到大的,在高小诺眼里林婆婆更像一个家人。在这个时代,林婆婆的年纪已经是可以颐养天年的年纪了。高小诺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事儿,就看李婶子来了以后,林婆婆活儿少了很多,高小诺才突然意识到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