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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海岛漂亮女医生 第227节

    据说到了明年,计划生育政策就要严格执行了,到时候再想要二胎可就不那么容易咯。

    她这一胎算是怀得及时的。

    顾月云一听林辰歆也怀孕了的消息,第一反应就是庆幸,幸好她去了京市上学,有婆婆可以帮忙照顾。

    不然的话,如果还在海岛那边,没有长辈看着,叫她怎么放心得下?

    她倒是想亲自去照顾的,可是儿媳妇这边也丢不开手啊,既心疼女儿,又放不下儿媳妇这边,那是恨不得把自己给掰成两瓣使啊!

    现在可就好了,女儿这边有人照顾,她可以安心,又不用造成家庭矛盾,多好。

    林辰歆一再表示,她其实好得很,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她们根本用不着那么cao心,可惜她这话没人听得进去。

    沈晴还说:“等你这早孕反应好了再说吧,就你这吃啥吐啥的模样,说能照顾好自己,谁也不信啊!”

    吃啥吐啥这个问题确实闹心,贺敏瑛打听到有个亲戚家的酸萝卜腌得特别好,酸酸甜甜地特别开胃,便巴巴地赶了过去,问人讨了一小缸回来,给林辰歆吃。

    还说了:“我已经学会怎么做了,你要是吃得好,以后我多给你做。”

    酸萝卜林辰歆倒是吃得挺欢的,可到了吃正餐的时候,还是吃什么吐什么,连带之前吃下去的酸萝卜都吐光了。

    贺敏瑛那个着急啊,一遍又一遍打电话问顾月云,她小时候喜欢吃什么,做出来让她吃,说不定小时候的味道能满足她的胃口呢!

    但也还是没用。

    连她一直以来都特别喜欢的鲜虾荸荠小馄饨都没有办法入口,一闻到那个味道就受不了想要吐。

    本来她去灾区折腾了一轮就已经瘦了一圈,再被肚子里的孩子这么一折腾,就更是瘦得不能看了,都成纸片人了,风一刮就能吹跑的那种。

    实在不行贺敏瑛都想送她去医院打营养针了。

    最后还是林辰歆自己提出来的,她想吃大馒头。

    那必须得安排上啊!

    然后大家就发现,白面馒头居然是她唯一吃了能不吐的食物。

    真的是很奇怪啊,林辰歆两辈子都没有觉得自己爱吃馒头过,她是南方人,本来就不大吃面食,她妈也不会做馒头,可她怀了孕,居然就莫名其妙地爱吃起馒头来了。

    “亏得这孩子接地气。”她说,“万一爱吃个燕窝鱼翅的,谁供得起啊!”

    “砸锅卖铁也得供啊,谁叫这是我小侄子呢!”沈晴说。

    能有东西吃得下就好了,虽然营养单一了些,好歹不用担心饿坏了,而且大馒头这东西方便得很,学校食堂里就能买得到。

    林辰歆就这么每天啃馒头过日子,不过还是去医院开了些维生素、叶酸什么的,搭配着吃。

    沈焰回到京市的时候是星期六的早上。

    这个时候,林辰歆应该正在学校里上课。

    学校是周六下午开始放假,周一上学,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半。

    沈焰在直接去学校接她回家,还是先回家洗个澡再赶去学校之间只犹豫了片刻,便迅速地决定了先回家洗澡,把自己打理干净了再去学校。

    不能给媳妇丢脸。

    最重要的是,沈焰其实很有危机感。

    从林辰歆给他写的信里来看,学校里对她好的男生可是多得很,虽然他肯定是相信自家媳妇不会变心的,可架不住她讨人喜欢啊!

    哪个男的跟她接触过之后能不喜欢上她?

    这次去学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那就是——宣示主权!

    当然,他也得表现出,让人觉得他配得上林辰歆的样子。

    贺敏瑛今天正好在家,开门迎了好久不见的儿子进来,那小子来不及跟她说一句话,一头就扎进了浴室里。

    在里边稀里哗啦地洗了好半天,家里新拿出来的香皂被他用掉了一大半,然后又仔仔细细地刮胡子,又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妈,你看我这个头发是不是有点长了,需不需要去理一下?”

    贺敏瑛没好气:“你可以再磨蹭一会儿,待会小歆就自己回家吃饭了。”

    沈焰急了:“妈,我行李袋里最上边的那套衣服,赶紧帮我拿出来熨一下,我一会得穿。”

    贺敏瑛打开他的行李袋一看,最上面的就是一套崭新的海军军装,而且还不是便装,是很正式的那种礼服,臭小子回来得这么匆忙,倒也没有忘记带上这些行头啊!

    她不由得好笑:“你当这是要上台献礼呢,穿这么一本正经!”

    又劝他:“这样不太好,显得太刻意了,缺少一种坦然随意的松弛感。”

    “那您说怎么样才好。”

    “等着啊,我去给你找一身。”

    贺敏瑛在穿着打扮上向来是个讲究人,除了自己打扮之外,也喜欢打扮小一辈。

    儿子和媳妇虽然不在身边,但平时看见有合适他们的好衣服,也忍不住会买回来,有些直接就寄过去了,有些留在家里,等他们回家的时候穿。

    买回来的衣服都洗好熨平整,挂在衣柜里的,要穿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就能穿。

    贺敏瑛在他的衣柜里找出一件穿过一两次,算不上崭新,但质地上好的白衬衫,搭配上他自己带回来的军装裤,这样既能展现他海军的身份,又不会显得太过隆重刻意。

    傻小子光顾着衣服了,鞋子却只有穿回来那双风尘仆仆的军靴,其实看一个人的穿着打扮,鞋子也是很重要的一环,鞋子整洁干净,可是很大的一个加分项。

    贺敏瑛把心思都花在了他的那双军靴上,飞快地擦干净打上鞋油,好在军靴的质量好,这么打理一下,很快就改头换面,从风尘仆仆,变得威风凛凛起来。

    不是,臭小子媳妇都娶回家了,还打扮得像只花孔雀,这是几个意思?

    不过等沈焰打扮停当,她满脑子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我儿子怎么就那么帅呢!这也太好看了吧,走到校园里,还不迷死一校的小姑娘们啊!

    不等她多欣赏,沈焰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第256章

    来到京市医科大学, 看着那气派又充满了历史气息的校门,沈焰忍不住骄傲起来,他媳妇就在这里上学呢!

    研究生啊, 比大学生还厉害,一千个大学生里才能选出来一两个的那种厉害!

    他在校门口短暂的停驻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别看男大学生听起来挺风光的,但在校园里待久了, 免不了带着一股书呆子的土气。

    像沈焰这种高大帅气又英姿勃发的男生, 平常哪里见得到啊,质地良好的白衬衫又很好的中和了他身上常年当兵而造成的杀伐之气, 整个人既英挺, 又斯文。

    裤线笔直, 连鞋子都干干净净的, 让人心生好感。

    他都不知道有多少小女生躲在一旁偷偷地看他。

    “这人是谁啊,是我们学校的吗?”

    “应该不是吧,你们看他身形这么挺拔, 像是当过兵的。”

    “他的裤子看着也像是军装裤。”

    “可军装不是绿色的吗?怎么是蓝色的?”

    “蓝色的是海军吧, 大海的颜色。”

    “天哪, 海军!”有女生忍不住尖叫,“好想认识他啊,你们说我要是上去问他要联系方式, 他会不会理我?”

    “怕什么, 上啊,试试看呗!要不到也不吃亏, 起码说上话了呢!”

    娇羞的少女羞红着脸,扭扭捏捏地想要上前, 走两步退一步的,就是鼓不起这个勇气。

    旁边的女生怂恿着她:“怕什么呀, 你可是我们的班花呢!”

    这时,沈焰却又大跨步往前走了起来,走到一名看着斯文温和的男生面前,礼貌地问路。

    “咦,他认识宋师兄吗?”

    “啊,他们两个怎么一块儿走了。”

    “呜呜呜,我不敢上去了。”

    宋正思是她们的校园男神,本来她们就不太敢上前跟他说话的那种,现在两个人走在一起,就更没有勇气上前了。

    “唉,算了,本来这样的人也不是我们能认识的。”

    “平时我一直觉得宋师兄温润如玉,是公子世无双的典范了,可是今天这两人站在一起,宋师兄居然被比下去了!”

    “也不一定吧,他们两个人气质完全不一样啊!”

    女生们叽叽喳喳的声音自然传不到他们的耳朵里。

    宋正思第一眼看见沈焰,心头就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预感,大概这世上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她了。

    虽然明知道不应该,但他还是忍不住自虐般地去打听关于林辰歆爱人的情况,其实别人知道得也不多。

    只知道他是京市人,家庭条件貌似还很不错,但却在离家很远的海岛上当兵,是一名海军团长。

    当时他想,团长啊,那年纪应该不小了吧,海边光照强烈,紫外线很猛,当兵的整天在大海上风吹日晒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地总是会出现一个大老粗的形象。

    虽然明知道这样的想法对一个保家卫国的军人来说,是很不尊重的,太不应该了,但他就是忍不住,着了魔似的,总是不停地想,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才能得到她的心呢?

    宋正思很惭愧,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别人眼中和想象中的那么好,他也有许多说不出口的卑劣心思,只希望自己那不堪的一面,能永远都不要让她看见。

    很奇怪的,在看见沈焰的第一眼,哪怕他跟自己想象中的形象完全不一样,但他还是几乎立刻就认出来了,这应该就是林辰歆的爱人。

    他实在是想象不出,除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她还能爱上什么样的人了。

    在沈焰向他走过来的时候,宋正思的心跳得飞快,然后,他停在了他的面前。

    果然问起了林辰歆的所在。

    宋正思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十分平静,微微一笑:“找林师妹?她在实验室,跟我来吧,我带你去找她。”

    尽管宋正思表现得十分正常,但凭着男人的直觉,沈焰还是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同寻常,他立刻就想起了林辰歆在写给他的信里提到过许多次的宋正思。

    林辰歆从来都没有觉得他们之间的来往有超过正常同学的范畴,所以在信里提起他的时候口气也十分自然。

    但出于某种只有男人之间才能了解的气场,沈焰很清晰地感受到了,两人之间私底下暗流汹涌的那一份剑拔弩张。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是歆歆的爱人,沈焰。”沈焰朝宋正思伸出了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就是歆歆经常提起的宋师兄吧!”

    半挽着袖口,小麦色的手臂修长结实,手掌宽大,掌心满是长期训练造成的硬茧,骨节分明、有力,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看,却让人充满了安全感的手。

    相比之下,常年待在校园里的宋正思的手,就显得雪白细嫩了很多。

    一握之下,宋正思很明显地感觉到了那手掌的力度,有一瞬间他几乎以为对方要把他的手掌捏碎了。

    但那也许只是错觉,沈焰只是很礼貌地跟他握了个手。